2026-10-01 18:10:00
来源:奇山医院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2026年10月1日,《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艾司唑仑、佐匹克隆、地西泮等大家常用的镇静催眠药物,将执行更加严格的全链条管理。今后到医院开具此类药物有哪些注意事项,今天烟台市奇山医院药剂科专家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
01本次《新规》最大的变化
本次新规由国家卫健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新规实施后,将第二类精神药品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纳入统一闭环管理体系。药品实行最小包装赋码,实现信息化全程追溯,每一盒药品流向均可查询,目的是防范药品非法外流、遏制药物滥用,保障广大患者用药安全。
注意:不是禁止开药!存在失眠、焦虑等临床适应症,经医生专业评估后,依旧可以正常开具药物。只是从采购、储存、处方开具、药房发药到剩余药品回收销毁全流程更加规范。
02和患者息息相关的几项核心变化
1.带药出院需签署知情同意书
经医生评估允许将麻精类药品带回家服用的,患者需要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开具处方。
提醒:药品仅供本人遵医嘱使用,私自外流该类药物,将涉及毒品相关刑事法律责任。即便是免费送给亲友,也属于违规行为,需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未成年人开药,监护人必须到场书面同意
为18周岁以下青少年开具麻醉、精神类药品,需要监护人陪同就诊,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建议家长就诊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可以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方便核验信息。
03就诊开药,请注意这几点
1.就诊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未成年人务必由监护人陪同,备好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2.如实向医生说明睡眠情况、既往用药史,不要隐瞒病情。复诊开药优先选择面诊,既往在同一医院就诊的,系统可调取病历记录,无需重复携带病历本。
3.配合医院做好身份核验、病历登记工作,按规定签署知情同意。
4.严格遵从医嘱剂量、疗程服药,不要自行加量、长期连续服用,降低药物成瘾风险。
编辑:侯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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