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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网7月3日讯 (记者 野军 通讯员 晓鹰)再过两个月又到了新生入学的时间,市卫生防疫站发出爱心提示,入学、入托别忘记带上孩子的预防接种证。
据了解,根据去年开始实施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据此,在孩子入托或入学前,家长应自查孩子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是否齐全,是否已接种以下几种疫苗:1、卡介苗,2、脊髓灰质炎疫苗,3、百白破三联疫苗,4、麻疹疫苗,5、乙肝疫苗,6、甲肝疫苗,7、乙脑疫苗,8、流脑疫苗,9、白破二联疫苗。如果以上疫苗没有接种或者漏种,或接种证丢失,可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防疫站进行补办和补种。
【责任编辑:亦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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