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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全程接种乙肝疫苗的儿童该如何全程补种
关于市民疑问的几个答复
目的:
为了预防乙型肝炎在学校中传播流行,保护儿童健康。根据山东省卫生厅、教育厅的统一安排,从3月份开始对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进行查漏补种,本次查漏补种所需疫苗全部由山东省财政出资,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逐级供应各预防接种门诊,专供本次活动使用,以期通过本次活动使15岁以下儿童都能够接种乙肝疫苗,免受乙肝病毒的侵害,达到<2006—201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确定的目标,即全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降至7%以下。查漏补种对象为:
烟台市辖区内(包括各县市区)常住人口及流动人口中15岁以下没有全程接种过乙肝疫苗的儿童,已经接种过三次乙肝疫苗的儿童不在本次补种范围之内。
是否接种过乙肝疫苗判定标准有4条:
一是根据儿童接种证上接种记录进行判断,接种证上有明确记录者作为已经免疫儿童,不属于漏种儿童,不需要补种
二是根据各预防接种门诊的原始登记,有记录者视为已经接种
三是根据儿童家长回忆或接种乙肝疫苗时有关部门的发票,有3次接种史者,不需要补种
四是 无任何证据且家长记不清者,视为未接种,属于本次接种对象
为了准确判断,希望儿童家长能够配合学校和当地预防接种门诊,做好儿童摸底调查工作,确保所有儿童都能全程接种乙肝疫苗接种地点:
各预防接种门诊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
收费:
乙肝疫苗和注射器均免费,1991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间出生的儿童收1.5元劳务费。2002年1月日以后出生的儿童不收任何费用。与腮腺炎疫苗可同时注射:
根据省卫生厅和教育厅通知在接种乙肝疫苗同时对8个月-15岁儿童开展腮腺炎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由于腮腺炎疫苗是二类疫苗,属于自费、自愿接种疫苗。家长可以根据自愿选择是否接种。(烟台市卫生防疫站)
【责任编辑:亦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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