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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市教育局转发省卫生厅、省教育厅通知,自2006年起正式将流腮监测工作纳入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监测系统,全面开展疫情监测工作。根据《山东省流行性腮腺炎疫苗免疫接种实施方案》要求,于3-4月份对8个月-15岁儿童开展的查漏补种,将腮腺炎免疫接种纳入常规免疫服务工作之中。
全市流腮免疫预防的总体策略是: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将腮腺炎疫苗纳入常规免疫服务工作,适时开展查漏补种,提高儿童及相关疫苗的接种率,保护儿童身体健康。
1、常规接种 按照山东省统一的规定,推荐2针免疫程序为:8月龄以上初免1针、6岁加强免疫1针。常规免疫接种率要求达到85%以上。
2、查漏补种 由于儿童是流腮的高发人群,应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对8月龄—15岁未患过流腮或未全程接种过流腮疫苗的易感的儿童进行查漏补种工作,各县市区要抓紧制订计划,争取在3月份完成该项工作。查漏补种接种率要求达到80%以上。
3、应急免疫 发生流腮暴发流行后,为尽快控制暴发,应根据疫情及其发展情况,在疫情可能波及的范围内,尽快对所有易感人群进行应急免疫。
4、疫苗的选择及接种方法 在儿童家长自愿的基础上,选择使用麻疹-腮腺炎二联疫苗或麻疹-风疹-腮腺炎三联疫苗。接种途径、剂量、禁忌症以及联合免疫的要求,应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执行。
5、技术措施及保障措施按照《山东省流行性腮腺炎疫苗免疫接种实施方案》执行。为方便托幼机构和在校学生的接种,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允许,各县市区可以在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和学校设立临时接种点。
背景资料
流行性腮腺炎(以下简称流腮)是由流腮病毒引起的临床以腮腺非化脓性肿胀、疼痛伴发热为主要症状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好发于儿童和青少年。由于其临床症状较轻常被人们忽视,但实际上,流腮的危害并非局限于腮腺,可侵犯中枢神经系统和多种腺体,临床上引发严重的并发症,是脑膜炎和脑炎常见的致病因素之一,严重者可导致男性不育和儿童后天性耳聋,给社会和家庭造成严重负担。流腮属于丙类传染病,其危害性及预防控制工作一直未引起社会各有关方面的重视。我省的调查资料显示,33.30%的病例发生并发症,其中81.82%为中枢神经系统并发症,严重的可危及生命,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据统计,我市1-14岁的儿童约70余万,其中易感者超过50万人,这是我市部分托幼机构和学校腮腺炎暴发流行的主要原因。我省2004年采用回顾性流行病学调查方法对辖区内2001~2003年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诊断为流腮的病例发病情况进行调查,结果表明,流腮年平均调查发病率为10.09/10万,该病病例主要以托幼儿童和中小学生为主,其中以6~10岁年龄组发病率最高,为91.14/10万~103.18/10万。鉴于该病大多不就诊,即便就诊也在乡镇以下医院、诊所诊治,因此,其发病率远高于其他重点控制的传染病。控制流腮最有效的手段是接种腮腺炎疫苗,目前,卫生部还未制订统一的免疫程序和接种指导原则,各地流腮疫苗接种工作处于无序状态。为尽快控制我省流腮暴发流行,根据卫生部下发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接种方案。(烟台市卫生防疫站)
【责任编辑:亦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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